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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三进三联动丨宋曹法庭: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庭调解现温情

  发布时间:2024-12-14 10:53: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宋曹法庭法官的不懈调解下圆满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详情 

家住内蒙古某市的老李与家住元氏县的老张于2008年就相识,老张多次从老李处购买萤石块,老李经过对账发现老张一共欠款16万余元,老张出具了欠条,但支付了一部分货款后再也没有支付,老李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老张起诉到了宋曹人民法庭。

  温情调解 

主审法官张俊周拿到案卷后,考虑老李往返内蒙古与河北的不便,通过电话多次调解但调解未果。张俊周法官转变思路,在得知双方之间虽然生意往来较多但未曾见过面后,便建议双方到法庭坐下来聊一聊。老李千里迢迢赶来法庭,原本一肚子怒气,但看到老张衣着朴素、满面愁容,在与法官的交流中也透露出生活的拮据与无奈。

原来老张因做生意被骗,损失惨重,老张对老李说:“账我都认,现在生意实在周转不开,能不能再宽限一下。”面对此情此景,老李心生怜悯,原本坚决要求对方立即支付全部货款的态度渐渐软化,主动向法官提出愿意协商调解方案。老李说:“我自己也是白手起家,深知生活不易,我与老张多次做生意了,我知道他的为人,我只要个调解书,如果老张有能力就履行,希望他能渡过难关。”

 调解成功  

在法官的见证与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老李在利息上作出了让步,老张当场承诺一定会努力经营,尽快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双方还对张俊周法官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三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人民法庭的调解与老李的善举不仅化解了一场纠纷,更传递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与善意,让冰冷的法律程序充满了温情。下一步,宋曹人民法庭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创新调解的工作方法,努力让辖区的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元氏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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