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上午,殷村法庭法官李丹、书记员赵旭到原告王某家里现场调解一起房屋漏水侵权纠纷,经调解后当场达成并履行调解协议。
本案中,原被告为楼上楼下邻居,2023年12月份,原告发现房屋次卧房顶、客厅、走廊顶均出现漏水,且漏水造成次卧墙皮部分脱落、床、床垫发霉、地板翘起等损失。原告就上述损失跟被告沟通协调,在协商无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是邻居关系,抬头不见低头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是纠纷化解的“最优方式”。刚开始时候,书记员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经沟通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趁热打铁,法官和书记员与原被告双方约好到原告家现场看看损失情况。到达现场后,法官经查看,损失不是特别严重,考虑到双方的邻里关系,从感情的角度出发,去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经过法官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有所缓和,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下一步,元氏法院将继续加大调解力度,依托“三下三进三联动”工作体系,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