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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悟青春丨用责任和担当书写青春
  发布时间:2024-08-14 10:34:19 打印 字号: | |


开栏语


青年干警,以梦为马,如同初升的太阳,怀揣着法治的梦想与热忱,踏入人民法庭这片沃土。在这里,他们不仅深耕法学理论,更在实践中领悟法治真谛。每一次庭审,都是成长的阶梯;每一份调解书,都承载着为民情怀。这里,是法治实践的最前沿,也是成长成才的练兵场。

在这片充满挑战与机遇的天地里,青年干警们不仅学习着法律的条文与判例,更在调解纠纷、服务群众的点滴中,深刻体会到法律的温度与力量。他们学会了如何将冰冷的法条转化为温暖的关怀,如何在复杂多变的案情中抽丝剥茧,寻找公正的答案。

回望这段历程,他们感慨万千。所学,是法律的精髓与智慧;所感,是群众的期待与信任;所悟,则是法治事业的崇高与伟大。青年干警们深知,未来的路还很长,但他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在人民法庭的广阔舞台上,书写属于自己的青春篇章。


用责任和担当书写青春


      殷村法庭  赵学民

今年1月份,我从法院执行局调到殷村法庭工作。由于执行工作与法庭的审判工作有很大区别,加上我之前没在审判部门工作过,所以一到法庭我就感觉到身上沉甸甸的责任。为了尽快熟悉并适应法庭各项工作,一方面,我加强对民事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理论素养;另一方面,我主动向庭长和法官学习法律文书的撰写技巧,提升自己撰写法律文书的能力,同时向书记员学习审判流程及系统节点操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在思想、工作、个人成长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同时也积累了不少工作经验。我很庆幸有机会在基层人民法庭锤炼自己的思想品格,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通过这半年的法庭工作,使我真切地感触到法庭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体会到作为法庭青年干警,我们更应该担负起把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的责任,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坚持诉前调、诉中调,以调判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把司法为民落实在一个个案件中。

人民法庭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基层,要充分发挥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法庭的法官助理更应该勇于担当,砥砺奋进,俯下身子,贴近百姓,把“三下三进三联动”工作走深走实,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还记得在法庭工作中遇到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是一位70多岁的母亲,被告是其儿子。原告起诉被告给付赡养费,并要求每次住院时被告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并支付医药费。经与被告沟通,了解到被告的心结是,被告为儿子(原告孙子)举办婚宴期间,原告当场把亲朋好友赠送的礼金抢走,同时被告称他常年在外地工作,原告要求的只要原告住院,他就必须第一时间到场,这不现实。被告还称如果法院按原告诉求判了,将来原告去世以后自己不为原告摔盆送终。鉴于上述案件情况,请示庭长并联合特邀调解员,制定了调解方案。一方面,做被告思想工作,告知其即便原告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但毕竟是十月怀胎生他养他的母亲,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的强制规定。另一方面,多次上门到原告家做其工作,劝她对儿子多一份理解。经过多次反复做双方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向,使母子二人握手言和。看到双方和好,我内心感觉无比自豪,感觉自己努力做的调解工作是有价值的,有意义的。

通过半年的法庭工作,我收获颇多。不仅学会了在工作中如何更好地与当事人沟通,如何与基层老百姓打交道。同时,还通过向庭长和老法官学习,不断丰富和提升了自己的审判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在法庭工作期间,我主动担当,对判决后上诉案件进行释法明理和进一步调解。这半年以来,调解了多件上诉案件,通过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并根据原告想尽快实现胜诉权益的心理,向其释明上诉需要时间,上诉结束后,如果对方不履行裁判还得申请强制执行,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与此同时,从被告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入手,去做双方工作,最终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契合点,促使双方达成履行和解协议,最终上诉方撤回上诉,实现案结事了。

作为青年干警,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法庭工作机会,充分发挥青年人的优势,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用责任和担当书写青春。



 
责任编辑:元氏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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