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刚上班,两名当事人手持一面鲜红锦旗到元氏法院殷村法庭门口,将一面“悉心调解化纠纷 握手言和促和谐”的鲜红锦旗交到法庭干警和特邀调解员的手中,表达了对殷村法庭调解工作的感谢。
被告为原告的供货商,在一次供货后,原告经过核对发现被告提供的货物,尺寸、材质均不符合原告订货时的要求,多次与被告协商退货事宜无果后将被告诉至法院。
收到该案件后,特邀调解员刘秀才仔细查阅案件内容,认真梳理案情,数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因双方调解意见分歧很大,未能达成协议。考虑到双方系商业合作关系,并且被告为外地厂家,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多次与被告电话交流,分别对双方合作期间的事务进行充分了解,认真听取双方意见,耐心解答双方问题并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同意在原告不退货的情况下被告给予原告补偿,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一面鲜红的锦旗,不仅承载了群众对法院的感激之情,更体现了对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的肯定。下一步,元氏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理念厚植司法为民根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