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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三进三联动丨让彩礼回归“爱”的本质——元氏法院开展“拒绝高额彩礼”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01 11:11:07 打印 字号: | |

让彩礼回归“爱”的本质

——“拒绝高额彩礼”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将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倡导婚嫁文明新风,4月29日、30日,元氏法院四个人民法庭开展了以“拒绝高额彩礼”为主题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1.槐阳法庭

4月30日下午,槐阳法庭与嘉惠社区联合进行“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普法宣讲活动。活动中,干警们以唠家常的形式,面对面向群众们宣讲拒绝高价彩礼,争做婚恋新风的维护者,引导群众要转变婚俗观念,树立正确价值观、婚姻观,文明节俭,量力而行,自觉抵制高价彩礼,从自身做起,倡导文明的婚嫁新风,主张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即体现礼仪之风、人文之风,又彰显文明之风、节俭之风,不相互攀比,不铺张浪费,追求文明、简朴高雅的新婚礼风尚。

通过这次宣讲,槐阳法庭深化了诉源治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扎根群众的优势,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构筑抵制高额彩礼的坚强堡垒,从而引导新人进一步以实际行动摒弃陈规陋习,全面营造彩礼“比低不比高,习俗传优不传劣“的浓厚氛围,让健康文明、简约适度成为美满婚恋新时尚,幸福家庭新向标。

2.宋曹法庭

4月29日上午,元氏法院宋曹法庭联合南因镇政府在辖区内广场、集市等场所开展了“抵制高额彩礼 推进移风易俗”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宋曹法庭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等形式,走进群众中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呼吁广大群众,特别是适龄青年及家长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抵制高价彩礼,不盲目攀比,鼓励人们以情感为纽带,而非金钱来衡量婚姻的价值,倡导简约、文明的婚礼仪式,真正实现为家“减压”,为爱“减负”,为幸福“加分”。通过普法宣传,广大群众纷纷表示从我做起,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共同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3.殷村法庭

4月29日下午,元氏法院殷村法庭干警走进殷村镇赵村开展了“抵制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在赵村村委会悬挂横幅,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和宣传手册,通过现场讲解移风易俗新规定和所承办的婚约财产案例等方式,为现场群众介绍了备受关注的“高额彩礼”问题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解读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主要条款及核心要义,深入浅出的讲述了与家庭生活息息相关的“彩礼”、“离婚”等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改变思想观念,自觉抵制高额彩礼等不良风气,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嫁观念,从源头上减少涉彩礼纠纷的发生。法庭干警为现场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60余人次。

4.南佐法庭

4月29日下午,恰逢南佐大集,南佐法庭干警们走进集市开展了“抵制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庭干警们通过悬挂条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倡议书和宣传手册的形式,向群众介绍了高额彩礼带来的不良影响,并通过讲述通俗易懂的婚姻家事案例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呼吁广大群众转变高额彩礼“旧思想”,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反对攀比之风,营造高尚文明的婚姻新风尚。本次活动,法庭干警共为现场群众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接待来访群众70余人次。


下一步,元氏法院将扎实推进“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继续有针对性地在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开展矛盾排查和主题普法宣传,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助推移风易俗,为推动现代文明婚嫁新风,构建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元氏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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