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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三进三联动丨我的特邀调解日记7:买卖合同引纠纷 多方研判促调解
  发布时间:2024-03-12 16:36:21 打印 字号: | |

我的特邀调解日记

讲述人:刘秀才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质效,殷村法庭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对未及时调解成功的案件,集中精干力量,逐案分析研判,研究调解方法,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多元化解。

作为特邀调解员,我在调解某汽贸公司诉武某欠款一案时,因未能把握案件关键“久调不下”。

该案被告武某因亲戚朋友多次在原告汽贸公司购车,双方相识,系朋友关系。

当调解陷入僵局时,殷村法庭召开了专题研判会,会上,法庭庭长潘蕾与法官助理赵学民、凌凯,对该案件进行系统梳理,认真分析争议焦点,提出可以围绕挂车折旧价款、滞纳金进行重点攻坚,并结合买卖双方立场,主打友情牌进行调解。同时,潘庭长再三嘱咐,调解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引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真正从根源上解决矛盾纠纷。

散会后,我将双方当事人再次约到法庭。在调解室里,我端上了热腾腾的水,招呼两人坐下聊聊,并围绕双方的诉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大家既然同意诉前调解,就要相信我们,你们之间有误会,没有及时沟通,争议数额其实并不大,你们没有多大的矛盾,把事情说清了,误会就解除了。这部半挂汽车关系着你们的友谊,多年的交情不能就此断绝。”

经过多时的调解,互相谈起了过去购车时的趣事,并且被告的哥哥也在该汽贸公司购车,友谊再次拉近,屋内的气氛由原来的“针锋相对”变成“一团和气”,双方都说起了客气话,最后原告要求被告再付10400元,出具调解书,案结事了。调解结束后,汽贸公司当事人握着我的手说,“感谢殷村法庭,调解员这么敬业,本以为我公司会和对方在法庭上撕破脸、打持久战,没想到这么快就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了问题,极大地减轻了我们的诉讼负担……”

群众的“烦心事”,就是调解员的“操心事”,我们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作为特邀调解员,我会坚持做好调解工作,在法官的专业指导下,不断提升自身调解实战能力和水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下,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力促“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向实贡献更大力量。



 
责任编辑:元氏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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