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虽降,民心升温。2023年11月8日下午,14起案件的当事人准时来到元氏法院,参加一场期待已久“签约”仪式。一份份调解协议就像即将办理成功的“房产证”一样,这一刻他们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当事人紧紧握住法官的双手说道“没开庭就帮我们解决了困扰我们很长时间的难题,向你们致敬”。
近日,元氏法院潘蕾法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前释法明理,成功调解2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而对法院受理的另外12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进行判例引导,最终14件案件全部达成调解协议,充分维护了群众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冯某与被告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于2016年7月7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在2016年9月3日前将商品房交付原告,后房屋延期交付,原告在2017年5月收到房屋交付,同时被告应按约定在365个工作日内为原告办理房产证,六七年过去,被告仍未办理,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我院。而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第一时间向本院提出反诉,要求原告按照实际测绘面积支付欠付的购房款。
案件受理后,凭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潘蕾觉察到这起案件绝非个案,为此她立即对今年以来法院受理的类似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2023年7月起陆续受理了某小区十余户业主起诉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业主们要求被告为其办理房产证并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
房屋大事牵民心,为促进案涉小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尽快解决房主的急难愁盼,潘蕾立即制定能动司法工作方案,确定勘察现场、入户调解、法治宣传引导三项工作举措,全方位开展“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力争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潘蕾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从法律层面对双方进行了充分的判前释法明理,对房地产公司耐心细致释明法律法理,耐心疏导业主们的情绪,让当事人充分知晓及时化解纠纷的有利之处,积极引导双方以解决问题的态度处理问题,最终双方同意各退一步,14户业主与房地产公司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同意马上开展全楼业主房产证办理工作。
司法护正义,能动解民忧。下一步,元氏法院将继续践行“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诉源治理基本理念,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大力宣传“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实现及时维护合法权益、案件“止升减量”的良性循环,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