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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诉源治理丨我的特邀调解日记3:“小物业”连系“大民生” 心贴心高效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1-01 14:06:23 打印 字号: | |

在县法院“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作为特邀调解员,每当我看到当事人笑着和我说再见,脚步轻盈地离开调解室,我都由衷得感叹诉前调解工作的平凡和伟大。旁观者眼中的“小事”“小钱”,在当事人心里是“大结”“大难”,所以,在案件调解过程中,要善用法理情理劝说和引导,把诉前调解的好处告诉双方,把当事人当成朋友,把化解纠纷当成家事,不只是耐心,更需要同理心。

前几天,我收到两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子,是某物业公司诉业主耿某、冯某两户拖欠物业费。

“小物业”连系“大民生”   调解是最佳解决方式


物业服务联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居民的“幸福指数”。我本人居住在小区,深知业主的诉求,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大多原因是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态度不满意,从而产生矛盾甚至闹到法院。

如何化解这个矛盾?我认为,如果单一依靠法律手段,通过立案、审判、执行的方式强制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确实能帮助物业公司及时足额收回物业服务费。但从长远角度考虑,此“案结”却未“事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还会有更多的类似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这类案件最适合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纠纷,促进物业公司与业主各司其职、各履义务,双方才能和谐相处。


“背对背”   “心连心”


确定调解思路之后,我先通过案件检索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和我接到的案件作比较,确定案件性质,计划调解方案。

我先电话和被告沟通,了解被告拖欠物业费的原因。被告一听说被起诉了,情绪特别激动,“他们还告我!他们老无缘无故停电,也不提前通知,都影响我的正常生活了,所以我才不交物业费。”“我知道,我懂你的感受,咱交物业费不就是为了住得干净整洁点,水电这些能够保障正常生活嘛,物业在这方面确实做得不够到位,但是你不交物业费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去哪说也不占理。”

被诉到法院,难免心中害怕与愤怒交织,可能会抗拒调解,甚至有些当事人在初次联系时,都表示坚决不调解,一定要法院的判决书。这时候,调解员要扮演好心理疏导师的角色,耐心倾听,找准切入口,让当事人心平气和,促进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不激化矛盾,我选择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我了解情况后,及时和原告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原告也表示并非物业公司故意停电,而是因为小区大,电力设备供电不足造成,正在和电力部门协商增加电力供应。我把业主的怨恨告诉物业公司,从情理上向其进行说明,物业公司要做好物业工作,必须从管理理念向服务理念上转变,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不交物业费,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物业要把临时停电、停水等原因及时通过微信群或张贴告示向业主早做解释和预警,让业主有所准备,最大程度减少停电、停水给业主带来的不便。

通过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物业公司保证接受建议,一定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业主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打造舒适的居住环境,两位业主当场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耿某还预付了半年的物业费。

从剑拔弩张到冰释前嫌,一次成功的诉前调解,不仅给物业公司带来了便利,节约了时间和财力,也让业主免于对簿公堂的尴尬,更让更多潜在的诉讼案件消弭于未发。



 

责任编辑:元氏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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