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正值玉米成长期,在元氏县姬村镇后营村一块玉米地里执行干警正仔细询问当事人于某相关问题,查验玉米地边界,并测量着面积。
原来,这里是一件返还土地纠纷案件的执行现场,双方当事人系本村村民,申请执行人于某峰申请执行其叔叔于某军返还村西土地1.18亩及渣子场土地1.9828亩,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仔细调阅了相关资料,然后赶赴现场查看。距离玉米成熟还有一个多月,而涉案土地上被执行人种植的玉米正茁壮成长,执行干警考虑到如果此时要求返还土地,对作为被执行人的71岁老人来说,辛苦劳作的一季将化为泡影,为彰显司法温度,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申请人要求及时实现自己的权益,并马上交付土地,被执行人据理力争,认为土地不该交付,执行干警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后果告知被执行人,同时告诉申请执行人如果现在交付土地,届时被执行人收割玉米不方便,申请人也应该考虑到被执行人种植玉米不容易,更应该换位角度想想自己的叔叔,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的不易。最终经执行干警耐心劝说,被执行人承诺待收完玉米后自愿交出土地,申请执行人同意暂缓交付土地。
金秋九月,执行干警的电话铃声响起,当事人告知执行干警涉案土地玉米已经收完,需要执行干警到现场完成土地交付,经执行干警到现场测量并交付土地,至此该案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彰显了执行的力度,又实现了法律的温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也体现在有力度、有温度的执行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