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早上5点45分,全市开展第三次统一集中执行行动,元氏法院执行干警列队完毕,党组书记、院长罗银玲任总指挥并亲自带队,随着市中院行动指令发出,2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对排查出的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进行集中突击执行。
武某申请赵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商定,就双方合伙经营的快餐店,赵某给付武某6000元,武某退出合伙不再参与经营,赵某一直未给付该6000元,经我院判决后,武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我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赵某,赵某一直拖延履行法律义务,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我院干警到达被执行人赵某住处,赵某仍以没钱为理由规避履行,我院干警发现其家中有刚出生不久的婴儿,秉承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未对其实施拘传等强制措施,在罗银玲院长与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法律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在执行路途中,我院干警遇到乡亲翻车困难,导致无法前行,我院干警马上全体下车为乡亲解决困难,得到乡亲们的一致赞誉,同时执行干警向乡亲了解该村某被执行人相关情况,推进案件执行。在本次活动中,我院共奔赴12个执行现场,出动干警20余人,并运用无人机对被执行人家中进行侦查,拘传被执行人1人,执行完毕案件1件,执行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5.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小案连着民心,司法关乎民生,元氏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等集中执行行动,优化执行服务,提高执行成效,用实际行动把群众“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