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法官,感谢您尽职尽责、依法秉公办案,没有您这么认真、耐心、务实的查清真相,为我追回多年欠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我的钱,您挽救了我的家!”5月12日上午,当事人刘某来到元氏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两袖清风、最美法官”的锦旗送到潘蕾法官手中,向她表达谢意。
事情要从2010年说起,原告刘某妻女不幸遇害,过度悲痛,对于政府救助金委托叔伯兄弟刘某(被告)代其存入银行。后刘某(被告)因经营困难急需用钱,陆续向原告借款20万余元。因亲属关系,当时未出具借条。2013年,刘某(被告)委托合伙人张某(被告)代其出具借条;2019年,刘某(被告)又通过张某(被告)账户向原告还款7.5万元。但剩余欠款刘某(被告)拒不承认借款事实,无奈原告诉至法院。
通过庭审,潘蕾了解到本案系发生在亲属间的借贷,时间跨度长、证据缺失,且双方举证显示的还款责任人张某(被告),已身患重症无偿还能力。如按现有证据判决,原告虽然赢得官司,但其仍然无法拿到欠款,而实际欠款人刘某(被告)则会逃脱还款义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不能达到预期成效。 为此,潘蕾多次组织调解,但因刘某(被告)拒不配合,未能成功,且刘某(被告)对于法院再次开庭,一直以有代理人为由消极对待、拒不配合。针对这一情况,潘蕾向被告发出了元氏县人民法院今年以来首份《当事人本人必须到庭令》,要求刘某(被告)到庭接受询问,并告知了其不到庭的法律后果。 在司法权威面前,刘某(被告)如期到庭参加庭审,当事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相互辩论,经过了三个多小时的庭审,案件事实终于查清。面对过硬的证据、坚实的证言,被告终于承认了借款事实,并主动向原告偿还欠款,事情最终得到完美的解决。 锦旗虽轻,情谊深重。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元氏县人民法院的认可,也是对法官的鞭策,是群众的勉励,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担子。元氏县人民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