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以来,省高院组织全省中基层法院开展了“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元氏县人民法院在省高院、市中院统一指挥下积极响应,认真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在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中,元氏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团结一致,发扬持续作战精神,在攻坚行动中展现了执行干警的风采。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对全省法院“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在“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元氏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李鹏杰荣获先进个人。
李鹏杰,男,苗族,2019年通过四级联考进入元氏法院,任执行局法官助理,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时刻以精于工、匠于心、品于行标准来要求自己,在执行工作中,持之以恒、默默坚守,立足本职工作,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在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中,该同志积极参与,围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涉及的五类案件,认真梳理台账,一案一策,严格依法执行,创新工作思路,在专项行动中办结各类案件20余件,执行完毕11件,取得明显战果。
下一步,元氏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树立向先进典型看齐的思想,创新执行举措,强化执行力度,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让集中执行行动成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有力武器,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积极实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