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氏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企追偿权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经理拿着一面“秉公司法助力企业 克己奉公正气浩然”的锦旗来到法院表示感谢。
人保某分公司诉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元氏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5日作出(2022)冀0132民初8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人保某分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办案人立即启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措施,同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到法院接受询问,但被执行人采取避而不谈的方式迟迟不予履行义务,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早日得以实现,当办案人员查找到被执行人在阳光人寿保险公司处两全保险4万多元后,立即将被执行人投保的收益类保险现金价值进行强制扣划。
2023年2月6日,该扣划款项到账后,法院即刻将执行款43108.21元予以发放,保障了申请人合法利益的及时实现,该公司送来锦旗表示感谢,该案执行完毕。
元氏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秉公执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放在首位,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元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