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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纾民困 法院温情暖寒冬
  发布时间:2023-01-20 13:44:53 打印 字号: | |

“感谢元氏法院,这笔司法救助金太及时了!谢谢法官!”2023年1月20日,申请人苏某在收到了司法救助金后不断对法院表示感谢。

2019年7月,苏某驾驶汽车行驶到元氏县红旗大街张掖路段时,张某驾驶重型自卸车因躲避其他车辆,驶入苏某车辆的行车道,与苏某发生碰撞,造成申请人苏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诉讼,判决被告某汽车服务公司(汽车安全统筹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苏某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等共计433906元。判决生效后,我院经过线上、下查控,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某汽车服务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后,某汽车服务公司于2021年6月与申请人苏某达成长期和解协议,但公司因经营不善仍无财产按期履行和解协议,导致执行陷入僵局。因交通事故,申请人苏某多处受伤骨折且长期不能愈合,无法工作,并且又产生二次手术费用,其配偶需要陪护苏某及照顾老人、抚养孩子,家庭十分困难,无奈之下向我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因春节将至,我院收到申请后,迅速展开审查审批工作,经过认真审查材料,入户走访核实,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通过审批后,赶在节前对申请人进行了司法救助金的发放,申请人表示真切的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缓解了生活困难,在春节前为家庭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元氏法院始终将司法救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现实需求,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成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元氏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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