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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执行局异地执行之湖北篇
  发布时间:2022-07-19 10:07: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元氏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某汽贸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柯某等人一案,在执行法官的强势态势下,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文书确立的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元氏法院执行局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车辆、存款等,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有多处房产,执行法院依法委托当地法院对房产进行了查封。

      法院通知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为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元氏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120万余元,扣划后被执行人对剩余被执行款仍不主动履行,为此,执行法官奔赴1000多公里之外,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寻找被执行人。在武汉市找到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态度恶劣,对执行法官的到来不予理睬,执行法官告诫被执行人如不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最终迫于法律的威严和压力,当场履行生效判决的给付义务,将剩余未履行执行款180万元全部打入元氏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执行法官依法将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及车辆全部解除查封。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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