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疫情期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元氏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运用互联网开展线上诉讼活动。近日,元氏法院殷村人民法庭庭长智利强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原告崔某某在北京某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健康管理师网上学习,因被告未按时履行培训义务,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培训费用。
案件受理后,智庭长立即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详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鉴于近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且被告单位在外地不便到庭,为了早日了结原被告之间的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智庭长特意添加了双方当事人的微信,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微信进行线上调解,经过多次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上履行完毕。
近两年来,元氏法院扎实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两个一站式”建设,同时依托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线上平台开展线上诉讼活动,努力实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