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统一执行工作安排,10月21日,元氏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全省统一执行行动。元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银玲靠前指挥,亲自带领执行干警开展工作,在相关部门见证、监督和密切配合下,元氏法院执行局精心谋划组织,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凌晨5点,元氏法院执行局20余名干警和应邀参加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同志在视频会议室集结待命,认真听取省行动总指挥、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任晓刚动员讲话,随着任晓刚局长行动指令发出,罗银玲院长一声令下,执行干警闻令而动,奔赴执行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代表共5名同志全程监督和见证执行活动。
张某申请执行李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某长期拖延履行义务,面对罗银玲院长和执行干警严肃督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申请人张某在收到执行款后,对法院有力执行和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王某家中,被执行人王某仍旧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措施,搜查出其随身携带的8300元现金,王某在强大执行力度震慑下,主动联系家属又送到部分现金,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宋某申请陈某等人排除妨碍一案中,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将填埋在申请人渗水井的杂物清理,将东西两根排水管道进行修理,恢复排水管道和渗水井的正常使用。被执行人陈某一直未履行确定的相关义务。通过集中执行的强力震慑,被执行人陈某转变思想态度,对判决事项进行履行,表示在执行限期内一定履行完毕,该执行案件将顺利执结。
在集中执行工作中,元氏法院多渠道加强执行活动的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对“老赖”心理的冲击,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这次执行活动中,李某申请执行崔某合同纠纷一案,崔某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26.7万元;王某申请执行王某某人格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6万元。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元氏法院共出动警车8辆,张贴公告10余份,执行完毕5件,执行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37.97万元。县融媒体全程跟踪报道,代表、委员、检察院代表等社会各界对集中执行行动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下一步,元氏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确保案件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