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感谢元氏法院。我们原本是一家人,闹到法院原非本意,现在经过你们调解,事情解决了,我们没有伤了和气,一直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年近六旬的郑某某激动的说。
6月10日下午,元氏县人民法院苏阳法庭庭长潘蕾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一份历时近一个月的调解书,终于送达到原告郑某某手中,同时交到郑某某手中的还有被告委托法院先期给付的2万元抚养费。 苏阳法庭庭长潘蕾在受理该案后了解到,原告儿子在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留下三个未成年子女,因年事已高,无力抚养,故向被告孩子的母亲主张抚养费,但双方就抚养费问题分歧极大。通过沟通得知,双方当事人曾就交通事故纠纷在本院起诉,并都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为此,潘蕾积极联系原交通事故案件的办案法官,调取判决书及赔偿款支取记录,深入了解双方矛盾根源,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耐心调解、释法明理。考虑到被告再婚生子,且生活较为困难,一时无法拿出全部抚养费,积极与双方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达成分期付款的一致意见。一张张重现笑容的脸,一句句感谢的话语,对潘蕾来说都弥足珍贵。不仅是因为案件调解成功,更重要的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了困难,在“点滴小事”中温暖了民心。苏阳法庭作为基层法庭,受理案件往往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间纠纷或亲邻矛盾等“小”案。潘蕾却从没有把这些“小案”当“小事”,而是一心扎根基层,坚持用自己所学,用心用情为群众做好服务,解决好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和谐司法春风化雨,倾情调解润物无声。元氏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