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职责所系,是人民法官本色追求。元氏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海霞在办理申请执行人邵俊彦与被执行人苏焕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办案、廉洁办案,得到当事人的肯定。申请执行人为表达心意,修书一封邮寄给院长。
高院长:
去年给你去信,请过问本人执行案,现已终结,对你特表感谢。
本人执行案从今年3月正式立案,由李海霞负责办理,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把长达五年多的积案,处理的干干净净,利索又均满意。
这是什么精神?这是什么效率?这是什么能力?这是什么品德?均能从一滴水中窥见太阳。这样的干部近几年不多了。我和李海霞并不认识,只是集中支款时见过一面,可她从一个执法人员的高度责任心,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正义,净化了社会风气和道德,特别是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法院的声誉。
李海霞办案三个特点:自觉主动性强,强烈责任感驱动,一门心思办案。这样工作有责任心,主动肯干,一门心思为工作,不掺杂其他不良成分,这样的干部,均是正能量大的优秀干部,作为长期做领导工作的本人,深有体会和感触。
通过李海霞同志的表现,我看到了司法队伍的希望,看到和感受到十九大以来我县法院的变化。特别是在当前开展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这就是活生生的典型和一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典范。
案件当事人邵俊彦
202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