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氏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审判、抗击疫情、稳定经济、保障民生、坚守正义,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共受理各类案件5417件,审执结5100件,结案率94.15%;
审结刑事案件252件,判处罪犯342人,其中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件,多发性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47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犯罪案件40件,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04件;
审结民商事案件2806件,其中民生领域案件420件,婚姻家庭类案件427件,合同类案件1179件,交通事故案件339件,保险纠纷案件265件;审结行政案件22件,非诉审查行政案件4件,诉前化解行政争议6件,调解撤诉1件;执结执行案件1860件,执行到位金额21214.89万元,登记失信被执行人959人次,限制高消费997人次,司法拍卖成交额2062.13万元。
高效稳妥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件,财产刑执行到位1471.69万元,我院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紧扣“六稳”“六保”工作大局,依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成立涉重点企业案件审理团队,完善涉企“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快速、稳妥的化解涉企诉讼纠纷。共审理涉重点企业案件21件,诉讼标的1067.94万元; 依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共审理涉农案件95件,人民法庭共接受咨询577件,解决纠纷247件,司法确认42件,培训基层民调员60余人次;决胜脱贫攻坚,由4名班子成员、15名干警组成4个扶贫攻坚小组,完成帮扶4个村43户91人全部脱贫。 不断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 开通了远程提讯、三方庭审、文书送达、“冀时调”、网上保全、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等8个系统平台,录入“冀时调”案件2141件,调解成功1435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8件; 引导诉讼参与人开展线上诉讼活动,共实现网上立案1758件,网上缴费1885件,网上送达6379件,网上开庭158件,网上质证259件,实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类主体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运用“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压实际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共提起监管案件157件,院庭长监管率达到80%; 灵活组建多类型审判团队,占全院法官数量18%的速裁法官结案1021件,占民商事总结案量的36.39%。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结案率分别达到58 %和42%; 司法公开领域不断拓展,实现新收案件电子卷宗制作率、案件归档率、案件公开率、身份证信息录入率、庭审录像率均达到100%,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6316份,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5102件,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1702件。 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整改市委巡查反馈的12个问题,整改工作得到了市委巡查组的认可;圆满完成党支部换届和优化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双报到”活动,在抗击疫情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两个坚持”专项教育活动,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参加法官履职评议,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积极开展廉政监督员调研座谈活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