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法院聘请16名特邀廉政监督员加强廉政建设
6月24日上午,元氏法院举行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来自元氏县人大、政协、纪委、检察院、律师界等不同行业的16名同志齐聚元氏县人民法院,接受聘请成为特邀廉政监督员,对该院的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廉政监督员聘任期限为三年。
会上,党组成员、专委李辉宣读了《元氏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工作细则》。细则规定,法院廉政监督员可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法官和其他法院工作人员的廉政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执法执纪、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并有权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可以参加公开庭审活动、参加法院召集的有关会议,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深入群众收集意见,并转达社会各界的批评和建议。
院党组书记、院长高会岭向16名廉政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并向他们表示祝贺和感谢。他指出聘任廉政监督员是建立健全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的客观要求,是强化法官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同时高会岭院长对落实发廉政监督员制度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廉政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实施廉政监督员制度,有助于增强法院接受社会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是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反腐倡廉体制创新的有益探索。二要千方百计确保廉政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外部监督明确、内部制约有效,运作协调统一的机制,将监督意见与纪检监察调查机制有效衔接,发现问题,立即查处整改,把接受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三要通过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和自我监督。切实将自律、防范、惩戒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同廉政监督员的工作联系,全面构建惩防并举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