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拒不履行判决 元氏法院强制腾房
为解决一起腾房案件,元氏法院组织40余名干警,在人大、政协、检察院、基层组织、公证人员、媒体见证下迅速出击,合法强制腾房,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元氏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出发。
案情前瞻
2014年,李某某等人向王某某夫妇先后多次借款共计160万,借款时间到期后李某某未按时偿还。王某某夫妇将李某某等人诉至元氏县法院。2016年9月,元氏县法院判决李某某等人需偿还王某某夫妇借款160万及相关利息。
因被告李某某等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17年7月,王某某夫妇向元氏县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对李某某所有的位于元氏县北苑小区的一套住宅在依法拍卖流拍后做出以物抵债裁定。同时多次责令李某某等人及时迁出该套房屋交付给申请人,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此期间均不配合,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和腾房。
强制执行
11月28日上午,元氏法院采取依法强制腾房措施,出动40余名执行干警、12辆警车前往被执行人房屋所在地,并邀请人大、政协、检察院、公证处、媒体、基层组织等人员现场进行监督。
同时,为防止被执行人亲属或社会闲散人员可能出现在现场阻碍和影响执行,法院提前协调公安、消防、医院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助执行。
元氏法院执行干警清点被执行房屋内财物。
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拉好警戒线,建立执行警戒区域。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不在住所,执行法院现场向监督员和群众当场宣读了元氏县法院执行公告,执行干警立即安排开锁人员强制开锁进入,并检查现场是否存在危险物品。公证处评估机构工作人员仔细评估,做好财产统计。记录干警记好物品笔录,列出清单。搬家公司在法院统一安排下搬运物品,并运至指定地点存放。
公证人员清点记录被执行人财物。
经过数小时的工作,法院将所执行房产全部腾空,交付申请人王某某夫妇,并张贴书面通知,告知被执行人到指定地点领取腾退物品。此次腾房强制执行活动圆满结束。
通过此次腾房执行工作,元氏法院以实际的强制措施告诫其他被执行人必须依法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遵法守法,主动配合执法。法外之地绝不容情,人民法院坚决捍卫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