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人民法院
公告
我院定于2017年3月10日 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张占平诉王岳明、石小彦、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
石家庄元氏县人民路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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