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 元氏县人民法院研究室编印
2016年第12期 2015年11月14日
元氏县法院加强书记员管理
随着入额法官的宣誓,司法改革的步伐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法官将逐渐从繁重的程序性事务中脱身集中精力办好案件,聘任制书记员将承担大量的审判辅助工作。为强化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有效助力法官的审执工作,对书记员提出了四项要求:
一是爱岗敬业,要有责任心。培养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理念和意识,不忘初心、努力前行。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合同制人员工作职责范围,由所属部门按月考核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业绩及遵章守纪情况,巩固对己、对岗、对人、对院的高度负责之心。二是工作上进,要有进取心。采取“一对一”“老带新”等方式对新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营造主动学习、积极向上氛围,加快适应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以人为本,要有为民心。要求注重司法礼仪,热情服务涉诉群众,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咨询,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参与诉讼。四是要廉洁自律,常怀敬畏心。由纪检组长不定期对书记员进行廉政教育警示,针对与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情况进行督查,牢固树立敬畏党纪国法、敬畏规章制度、敬畏纪律红线之心。将教育和监督职责纳入庭长“一岗双责”范围,及时提请辞退违规违纪的聘用制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