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 元氏县人民法院研究室编印
2016年第5期 2015年3月28日
元氏法院依法运用调解程序
化解重大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
2016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六),我院立案受理了由115户农民为原告与某牧业有限公司为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欠原告货款529948.61元。此时春节将近,部分农户家庭困难,因此,矛盾更加突出,众多农户为了追索货款,情绪非常激动,甚至围堵县委县政府。对此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我院在县委政法委常振峰书记的指导和关心下,在温满院长和主管副院长张文洲的亲自督办下,主审法官于明川夜以继日的开展工作,为了使农户情绪稳定,能过上一个好年,在因村镇政府的协助下,用尽了各种调解手段,最终在2016年2月6日(除夕的前一天)将该案成功调解,化解了该重大矛盾,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彰显了法院更好运用法律化解重大纠纷,稳定社会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