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 元氏县人民法院研究室编印
2015年第13期 2015年6月10日
元氏法院立案登记制工作显成效
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我院认真执行,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
自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至6月9日我院共接受诉状287件,其中民事起诉247件、行政起诉11件、刑事自诉0件、强制执行申请29件、国家赔偿申请0件。当场登记立案284件,其中民事案件246件、行政案件9件、刑事自诉0件、强制执行申请29件、国家赔偿申请0件。与去年同比民事案件增长20.70%、行政案件增长80.00%、强制执行申请增长11.54%;与上月环比民事案件增长36.31%、行政案件增长350%、强制执行申请增长3.33%。当场立案率达到98.95%,其中民事案件当场立案率99.59%,行政案件当场立案率81.82%,强制执行申请当场立案率100%。出具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件,不予立案登记0件。
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得到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我院采取了多项措施应对,比如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制作成了两个大牌子,悬挂于法院大门过道的墙壁上,制作宣传材料向当事人及律师分发,为避免立案当事人增多,出现人员聚集现象,从行政庭、民一庭、刑事庭、执行庭各抽一名骨干人员随时到立案庭协助工作等。
正是在院领导和全院干警的努力下,立案登记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场立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