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 元氏县人民法院研究室编印
2015年第7期 2015年4月2日
酒后奔跑撞车死亡亲友诉赔
法官调解化纠纷亲属得补偿
近日,元氏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赔偿协议,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2014年8月27日傍晚,死者于某在本村大队正前方饭店吃饭、喝酒,在吃饭过程中和邻桌因劝酒发生冲突,并产生撕扯,后死者父亲赶到饭店,双方此时已被他人拉开,死者父亲遂对死者进行斥责,在斥责过程中,邻桌一人因东西遗落在饭店来取,死者于某见状称“就是你们给我告的状”便去追赶,追赶他人途中,因他人跑的方向是饭店正后方的大队方向,此处是一个直拐弯,因路上无灯光转弯奔跑中撞在停放在路边的拖拉机上,因抢救无效造成死亡。
死者于某的妻子、父母、子女遂将拖拉机的停放者张某诉之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元氏法院受理后,法官张志强在承办过程中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在开庭审理前成功将该案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张某补偿死者于某近亲属人民币23000元,并当庭履行了协议内容,双方握手言和。
终于一起因酒后疏忽大意造成的意外事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成功化解,促进了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