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院定于2015年04月03日 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张佳伟诉王凯朋离婚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四月四日
石家庄元氏县人民路47号
电话:80672888
传真:80672789
院长热线:80672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