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 元氏县人民法院研究室编印
2014年第07期 2014年5月21日
元氏法院七项措施构建案件常态评查机制
元氏县法院日前出台七项措施,构建案件常态评查机制,变过去的突击评查为常态评查,对审执结的案件实行动态评查,及时发现错误,纠正问题,提高案件了质量、提升了审判质效。
一是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评查队伍。该院专门抽调审委会委员和15名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查组,主管副院长任组长,审管办牵头执行,开展案件的常态评查。
二是制定案件常态评查实施办法。根据省市法院关于案件评查工作的要求,由院审管办牵头制订了常态评查实施办法,方案规定了具体评查时间、案件的评查范围及评查打分和卷宗等级的依据标准。
三是严格案件常态评查要求。要求评查人员评查每个案件时,都写出具体评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并要求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卷宗存在问题的性质进行归类打分,评出卷宗的等级。
四是注重案件常态评查监督。为了避免评查人员评查案件流于形式,评查结束后,从评查的案件中随机抽出案件由审委会进行复查,与评查组成员对案件的评查结果进行比对,从而起到复核和监督作用。
五是注意案件常态评查动态反馈。审管办建立案件常态评查台帐,将每个案件对应评查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反馈给办案人员,便于办案法官对照评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是强化案件常态评查效果。审管办对评查结果进行分类整理,牵头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写出评查报告,召开审判管理推进会,通报评查报告,分析评查出的案件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问题的意见和具体措施,确保全院办案法官受到教育。
七是注重案件常态评查结果运用。将案件常态评查结果与年终考核、法官业绩相结合,增强法官办好案件的压力与动力,从根本上增强干警的责任心,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