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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法院召开服务企业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05-28 22:24:59 打印 字号: | |

  

元氏法院召开服务企业座谈会

八项服务措施助力企业发展

        

        5月28日上午,元氏县法院召开服务企业座谈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范文龙、政府主管工业企业副县长刘国勤、法院院长温满及县法院班子成员参加座谈会。河北诚信有限公司、米莎贝尔食品有限公司、河北丽源除尘设备有限公司、河北万达化工有限公司、众友塑胶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负责人和县发改局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出席座谈会。

        会上,向企业负责人发放了《元氏县人民法院服务企业八项措施》和《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小册子,该八项措施从依法妥善审理涉企案件、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常用实用法律知识培训以及为企业诉讼开通“绿色通道”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专业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具体服务措施。温满院长就八项措施出台的目的和意义向各企业负责人做了简要介绍和说明。她强调,这八项措施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搞形象工程、树亮点、搞形式,而是真心想为企业服务、促进企业发展。今天请大家来就是想了解企业对法院工作的需求,下一步法院将根据企业的需求,通过开通企业服务热线,建立服务台账,开辟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和“院长直通车”,实实在在的为企业服务,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切实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维权成本。对涉及重点项目和困难企业的执行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避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对企业权益纠纷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诉讼服务外,法院还将拓展服务范围,畅通服务渠道,严格落实服务措施,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把关,通过扎实有效的服务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各与会企业负责人对法院服务企业的八项措施予以了高度评价,称法院是企业的“娘家人”,并就企业经营活动中对法院的需求畅所欲言。企业的法律需求主要体现在“四性”上:一是经常性。需要法院经常、不定期到企业走访,送法进企业,通过普法活动,传播有关劳动用工、财税、合同管理、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升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意识。二是时效性。在受理案件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三是是能动性。在审判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四是针对性。针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定期编制法律风险提示和案例选编,防范经营风险。

        温满院长对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强调,法院将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公正司法意识,强化促进社会和谐理念,充分运用法律调节手段,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有效发挥司法规范引导作用,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刘国勤副县长在会上发言,称“法院此举是大讨论活动中的创新之举,为全县有服务企业职能的部门开了先河”。

责任编辑:元氏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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