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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流程简介
  发布时间:2013-03-24 15:34:48 打印 字号: | |

  一、审理程序

  1、民、商事、行政案件

  当事人提起诉讼→立案庭审查

  处理结果:①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可上诉)

  ②决定受理→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移送民商事审判庭、人民法庭、行政审判庭审理

  2、刑事案件(含自诉)

  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人自诉→立案庭审查

  处理结果:

        ①退回检察院

  ②不予受理

  ③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自诉案件)

  ④决定立案→移送刑事审判庭审理

  二、执行程序

  当事人提出申请→立案庭审查→批准立案→移送执行局执行

  三、上诉、申诉程序

  1、当事人提出上诉→审判业务庭审查→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当事人提出申诉申请→立案庭受理复查

  处理结果

        ①通知驳回

  ②申请成立→批准立案→移送审判监督庭审理

责任编辑:元氏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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