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诉讼指南
交通事故案件立案应提交材料清单
  发布时间:2013-03-24 15:32:44 打印 字号: |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

  请您在起诉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①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证明

  注意:

  ①被告为分公司时,请将该分公司与其隶属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保险公司除外)

  ②被告为个人独资企业时,请将该个人独资企业和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

  ③起诉个体工商户时,请将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列为被告,并注明此被告系该个体工商户业主

  3、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权限相应权限。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律师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②经核对的执业证复印件

  近亲属或监护人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员工代理其所在单位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员工证明书原件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民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

  ②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近期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③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在本院见证下签订的无偿法律服务声明书原件

  ④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4、与原告相关的其他材料

  (1)公安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或当事人对事故处理达成的协议书

  (2)发生车辆损害的交通事故案件:

  以车辆所有人为原告,提交行驶证复印件

  (3)发生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案件:

  若受害人为未成年人,需列明法定代理人,并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若交通事故致被害人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如父母、配偶、子女)作为共同原告,须提交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法定继承人放弃起诉的应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书及火化证明;要求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出生证明等

  5、与被告相关的其他材料

  交通事故案件,原告可将驾驶人、车主、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如原告放弃起诉车主或保险公司,须在起诉时须提交放弃起诉说明书

  (1)以驾驶人、车主为被告:

  驾驶者的驾驶证复印件

  车主的行驶证复印件

  注意:上述材料可向处理该交通事故的交警大队查询,或前往车管所打印驾驶员信息及车辆所有人登记信息

  (2)以保险公司为被告:

  肇事车辆的交强险保单,可向处理该交通事故的交警大队查询,如无法提供,须提交情况说明书

  6、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

  7、证据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8、送达地址确认书

责任编辑:元氏县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

石家庄元氏县人民路47号

电话:80672888

传真:80672789

院长热线:80672788